省农业农村厅 省水利厅关于 印发湖北省2019-2020年度农田水利 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2019-202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水利厅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

湖北省2019-202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去冬以来,全省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农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了2018-2019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为了贯彻落实好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策部署,确保顺利完成今冬明春建设任务,迅速掀起冬春农田水利建设高潮,根据我省实际,现制定湖北省2019-202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抓住冬春有利时节,紧紧依靠群众,组织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持续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保障我省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及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指标

2019-2020年度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争总投资、投放机械台班(套)、完成工程量及主要效益等指标较上年稳定增长,农民投工投劳保持一定水平。

(一)资金投入。计划完成总投资26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62亿元,省级及地方各级财政78亿元,群众和社会资本投入20亿元。

(二)投工投劳。计划农民投工投劳3.8亿个。

(三)投放机械。计划投放机械280万台(套)。

(四)完成工程量。计划完成工程20万处,土石方5亿立方米。

(五)综合效益。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34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8平方公里,新增农村供水受益人口365万。

三、实施重点

针对今年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三农”重点任务,因地制宜突出抓好六大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全国新增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的量化目标任务,是国务院确定的2019年度重点工作并被列为大督查的重要内容。农业农村部已下达给我省的340万亩建设任务,争取中央投资34多亿元。这是必须要按时间保质保量向中央交帐的刚性任务,不仅是经济任务更是政治任务。各地务必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上来,真抓实干,统筹推进,确保能按时保质保量向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硬帐硬结。

(二)突出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2019年,我省实施了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中小河流治理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冬明春要按照既定目标,抢抓建设进度,力争鄂北工程年底实现通水。同时,加快推进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洪湖分蓄洪工程、荆江分洪区近期重点工程、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继续抓好水利补短板“四项任务”(重点易涝地区12处泵站、五大湖泊湖堤加固、入江主要支流治理、480座小型水库加固),确保年底如期实现结账。

(三)突出抓好排涝抗旱体系建设。排涝抗旱能力不足问题是我省的突出问题,是农田水利的明显短板。要抓紧抓好平原湖区重点易涝地区排涝泵站、闸站等工程建设,增加排水能力。继续抓好28个主要支流治理、85个中小河流治理及中小河流重点县项目,全力加强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和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按时完成9处大型水闸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工程建设。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在广大农村大规模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针对近几年暴露出来年年连旱、四季连旱突出问题,系统分析蓄水、调水、节水,从水空间、时间、总量、效率等综合因素,全力做好我省抗旱补短板工作。要结合2019年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干旱,有针对性的开展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增强抗旱能力。对现有的小塘堰、小水窖等蓄水工程清淤扩容、整修配套,增加蓄水能力。对老化失修的机井、泵站和灌溉设施修复改造,恢复抗旱能力。加快推进灌排骨干工程建设,全面完成8个大型灌区、40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及23个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继续大规模疏浚河渠、整治田间渠系,不断提高灌排工程配套率、完好率和保证率。因地制宜新建一批小型蓄、引、提水和集雨工程,不断提高抗旱能力。

(四)不断加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省计划完成惠及365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已完成投资23.53亿元,受益人口299.2万人,年底要如期实现既定目标。抓好5个农村小水电等一批农业、水利产业扶贫项目,通过收益补贴、解决就业、结对帮扶、产业发展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解困。

(五)突出抓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要以美丽示范村建设项目为抓手,聚焦群众关心的灌溉排水、农田道路、污水治理等切身利益。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农村河渠疏浚、河塘整治,美化村容村貌,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把河流生态修复作为老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的重要内容,积极采取工程和技术措施修复河流生态。抓好坡耕地等30个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如期完成治理水土流失528平方公里的任务。继续抓好河湖水系连通和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六)积极谋划“十四五”农田水利项目。要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发展“十三五”“十四五”两个规划的谋划衔接,提前启动“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农田建设的重要职责,从长计议,着眼于实现乡村振兴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推动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实现从单一目标任务向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和社会经济发展转变,达到“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综合要求,实现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生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水利部门要加快推进鄂北二期工程、“一江三河”水系连通、引江补汉、引徐济安、引隆补水、农村水系连通、70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前期工作。及时编报投资建议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提前下达投资,确保我省农田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四、工作措施

各地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保障体系,推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领导责任制。要充分做好农业农村工作与水利工作对接,大水利与小水利对接。实行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连锁责任制,将建设任务分项目、分区域、分流域、分工程包干负责,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工程建设的每一项任务登记造册、媒体公示,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把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任务和工程效益,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和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切实做到县县有重点、乡(镇)乡有任务、村村有现场、组组有行动。

(二)科学统筹规划,制订建设方案。各地要坚持民生优先、突出重点,规划先行、科学治理,特事特办、务求高效,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筹兼顾、应急谋远的原则,依托本地乡村振兴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各类支农涉水项目资金计划,结合高标准农田、美丽乡村、农村交通、产业发展、板块基地、清洁家园和城镇建设,高标准编制本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因地制宜安排县镇村三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山水林田路湖草统筹兼顾、综合治理。

(三)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深化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加大投入,不等不靠开展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市、县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整合涉农资金、争取银行信贷、申请地方政府债券、引导社会投入等多种途径,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惠农惠民政策,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全面推行农田水利工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一事一议”等模式,引导受益农户和其它经济组织投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四)竞进提质增效,强化建设管理。要加快构建政策引导、规划统筹、制度约束、监督管控和考核评估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对重点水利工程,严格“四制”管理,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按县域或项目类型集中组建项目法人负责建设管理,要强化对项目法人的规范组建和监督管理,因地制宜推行农田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实行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管理。对跨村、跨乡、跨县的流域性工程,市县镇(乡)政府要强化“统”的功能,乡镇主体、流域会战、统一谋划、统一实施。要研究制发施工细则、质量管理规定和工程验收标准,完善责任公示制,落实工作督办检查制度。要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实行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安全。要落实工程资金专款专用,“三堂会审”制度,每一笔项目资金必须严格程序。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要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廉政主体责任,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面加强农田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和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五)强化检查督办,严格问责制度。全面强化项目跟踪监管,进一步加快全省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对重点任务工程进行分析和梳理,采取清单管理、挂图作战、精准调度、月度通报、包片联系、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办法,督促指导各地严格管控保质量,抢时大干保进度,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实现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任务质量、进度、效益三统一。省、市、县要组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深入村组督促指导高标准农田和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督办落实、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把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对组织不力、进度滞后、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或重点项目,落实专人驻点跟踪,约谈相关责任人,实行精准督办;对面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检查督办发现的问题,做到有通报、有反馈、有整改,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任务不打折。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查等部门作用,共同做好全程跟踪督导检查,帮助优化方案,解决资金、项目建管等难题,抓好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工程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督查,确保工程、资金、生产、干部四个安全。

(六)深化农田水利改革,创新建管机制。要深化农业水价改革,既不增加农民负担,又促进农业节水,创造有利于农田水利发展的市场环境。要创新投融资体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利用民办公助、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要深化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促进产权流转,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滚动发展。要促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护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农田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分类管理、专业管理、群众管理的模式和途径,建立农田水利“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同监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