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4期)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3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云梦县裕兴蔬菜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八宝雪菜(咸菜)”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 2026年6月1日生产的八宝雪菜(咸菜),食品规格为 4kg/件,该批次食品共计 75 件。2026年6月2日,当事人将该批次食品全部销售至东莞市旺旺批发部。当事人向我局递交了自查整改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三 、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 法所得 900 元; 2、罚款 5000 元;二项合计款 5900 元,上缴国库。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本文转载自:云梦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