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5期)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云梦雅斯超市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2月7日,本局依法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云梦雅斯超市有限公司(当事人)销售的小核龙眼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2026年2月7日,当事人云梦雅斯超市有限公司从深圳市源兴果品股份有限公司购进了678.5公斤小核龙眼,至2026年3月13日,当事人的小核龙眼已全部销售完。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小核龙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免予处罚。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

本文转载自:云梦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