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3期)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反馈,我局在该系统查询到我县1所学校使用的共2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该学校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孝感市华亿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和胡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6日,我局委托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孝感市华亿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场从当事人食堂备菜中提取了生姜 2.03kg、胡萝卜2.03kg 进行抽样检测。2025年 6月19日,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经查,2024 年 5月26日,当事人从孝感首衡城个体工商户周文涛处购进上述批次生姜15斤,胡萝卜20斤,至案发日,当事人上述生姜、胡萝卜全部使用完毕。

三、对各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孝感市华亿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经营使用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自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进货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食品经营中的风险点;

3.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6日

本文转载自: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