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 处置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5期)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反馈,我局在该系统查询到我县4家餐饮店抽检的餐具共8批次,现将该餐饮店抽检的不合格的餐具的核查处置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1.云梦云香隔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餐具2批次;

2.云梦县乡遇餐馆的餐具2批次;

3.云梦县丽芳饺子馆的餐具2批次;

4.云梦县詹西餐饮的餐具2批次。

一、抽检基本情况

1.2024 年11月22日,云梦县市监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公司对云梦云香隔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餐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2024 年11月12日,云梦县市监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公司对云梦县乡遇餐馆的餐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2024 年11月22日,云梦县市监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公司对云梦县丽芳饺子馆的餐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2024 年11月22日,云梦县市监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公司对云梦县詹西餐饮的餐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云梦县市监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公司对云梦云香隔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云梦县乡遇餐馆、云梦县丽芳饺子馆、云梦县詹西餐饮等 4家餐饮店抽检的餐具经抽检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云梦云香隔餐饮店、云梦县乡遇餐馆、云梦县丽芳饺子馆、云梦县詹西餐饮等4家餐饮店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警告。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

本文转载自:云梦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