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4期)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反馈,我局在该系统查询到我县1家超市抽检的食品共1批次,现将该超市抽检的不合格的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云梦县左岸超市营业部(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局移送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移送函称:云梦县左岸超市营业部采购的鸡蛋抽检的检验报告(NO:SP202410002)。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抽检不合格批次 “鸡蛋”共购进 14 提,执法人员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时发现抽检批次的“鸡蛋”均已销售完。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云梦县左岸超市营业部(个体工商户)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为初次违法,在本案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供述其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涉案产品数量少,且在案发后及时整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 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进行教育。
教育内容:
一、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企业守法意识。
二、加强当事人对法制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