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孝感味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使用的生姜超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孝感味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采购使用日期:2023年12月28日),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28日,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采购的“生姜”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DBJ24420900343830149ZX),2024年1月26日,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F23CTXK10139),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之规定,经报请批准已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本文转载自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