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9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203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企业2家和食品经营企业7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孕全素孕妇专用营养素”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孕全素孕妇专用营养素”(生产日期:2022-11-21,规格型号:300g/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BJ23000000009830493GZ,经检验,铁、钙、胆碱和二十二碳六烯酸不符合GB 316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13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孕全素孕妇专用营养素”共生产41盒,已销售35盒,货值774.9元。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已召回8盒。

二、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产全素产妇专用营养素”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产全素产妇专用营养素”(生产日期:2022-12-01,规格型号:300g/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BJ23000000009830501GZ,经检验,维生素A、钙、硒、胆碱和二十二碳六烯酸不符合GB 316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20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产全素产妇专用营养素”共生产40盒,已销售34盒,货值756元。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已召回3盒。

三、武穴市东五里徐氏粮油加工坊生产的“菜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武穴市东五里徐氏粮油加工坊生产的“菜籽油”(生产日期:2023-04-20,规格型号:计量销售)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BJ23000000001938057ZX,经检验,酸价(KOH)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16日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穴市东五里徐氏粮油加工坊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武穴市东五里徐氏粮油加工坊未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该批次“菜籽油”共生产60公斤,已销售5.2公斤,库存54.8公斤,货值1200元。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四、王和珍(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王和珍(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3-05-24,规格型号:计量销售)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BJ23000000001938053ZX,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15日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王和珍(个体工商户)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油条”货值21.76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五、武穴市兆林早餐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武穴市兆林早餐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3-05-24,规格型号:计量销售)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BJ23000000001938054ZX,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15日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穴市兆林早餐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油条”货值27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六、吴天兵(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吴天兵(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3-05-25,规格型号:计量销售)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BJ23000000001938056ZX,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21日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吴天兵(个体工商户)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油条”货值36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七、干刚(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干刚(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3-05-27,规格型号:计量销售)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BJ23000000001938070ZX,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21日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干刚(个体工商户)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油条”货值6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八、柯志雄(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柯志雄(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3-05-27,规格型号:计量销售)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BJ23000000001938071ZX,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21日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柯志雄(个体工商户)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油条”货值16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九、胡林生(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胡林生(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3-05-27,规格型号:计量销售)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BJ23000000001938072ZX,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21日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胡林生(个体工商户)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油条”货值35.2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十、余丽娟(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余丽娟(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3-05-25,规格型号:计量销售)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BJ23000000001938059ZX,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21日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余丽娟(个体工商户)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油条”货值54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黄冈市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本文转载自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