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为农业农村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力应对疫情、灾情等不利影响,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作为农业大省,推动乡村振兴既是湖北的使命,也是湖北的机遇。在鄂全国人大代表、住鄂全国政协委员纷纷表示,将深入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探索以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为农业农村发展增动力、添活力,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力量。

2022年

湖北围绕“五大振兴”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

丹江口、枣阳、公安、老河口4县市获批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加快发展

新增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个

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246家

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2万亿元

新建美丽乡村569个

新改建农村公路1.6万公里

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超过95%

充实基层卫生技术人员8398人

农村义务教育教师1.2万人

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3万人

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成106个主导产业

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