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渔业防灾减灾工作的提示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我省自6月8日起进入梅雨期,省内部分地区已开始出现大到暴雨。为切实做好灾害防范工作,减轻渔业灾害损失,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渔业渔政机构要高度重视当前梅雨期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把防汛减灾工作作为当前渔业生产的首要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安排,广泛动员发动,落实关键措施,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工作。要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密切关注降雨变化,准确把握渔业生产情况,科学研判水情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做好渔业防灾减灾工作。要完善应急值守预案,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开展救灾工作,重要灾情及时报告。

二、科学防控,落实防灾措施

(一)加强隐患排查。要高度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加高加固防逃设施,对养殖池塘、稻田、堤坝、进排水渠道等设施进行维修检查,避免或减少漫塘逃逸。要合理调节养殖水位,及时清理池塘及稻田“三沟”和外渠,在地势较低洼地区养殖设施四周开挖排水沟渠,保持进排水畅通,防止出现内涝。

(二)加强养殖管理。持续降雨易引起水质恶化和鱼虾缺氧泛塘。要加强水质调控,按照“晴天中午开、阴天清晨开、连绵雨天半夜开”的规律及时开启增氧机,提高养殖水体溶氧量。一般情况下,下午1-3点和凌晨2-6点开启增氧机,每次2~3小时,下阵雨、无风、无光照的情况下需适当延长增氧机的开机时间。没有增氧机械的池塘,要购置适量化学增氧剂以供应急,防止鱼类泛塘死亡。

(三)加强疫情防控。要切实强化疫病的监测和预警,扩大监测范围,加大测报频率,及时发布病害预警预报信息,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要加强水产养殖病害用药指导,帮助渔民科学防病治病,合理使用渔药,严禁使用禁用药品。要做好死鱼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水体污染和疫病传播,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要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提前介入、靠前指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灵活制定相应预案及操作规程,切实抓好渔船回港避风、人员安全撤离、养殖设施防护等各项工作。要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江禁渔、打非治违等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渔业防汛安全检查,重点督导检查渔港设施和渔船的防汛减灾部署落实情况,确保作业渔船、养殖设施、渔港等渔业设施及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