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是国务院大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全省“补短板”的重点工程,是我们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当前正值春季农田建设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不误春耕,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0〕1号)要求,当前要在严格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统筹谋划,做好疫情防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把高标准农田参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一是要妥善处理好防疫和项目建设的关系,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主动作为,按照省厅印发的《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对疫情指导意见》科学设计复工预案;二是要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联系,做好与政府采购机构平台的对接工作,积极与施工企业沟通,协助施工企业按有关要求做好复工报备审核,推动早日复工建设;三是要完善防疫措施,复工前,要做好高标准农田参建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建立施工人员实名制,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备足防疫物资,加强工地工棚、机械、食堂等关键位置清洁消毒;四是要严格落实项目区的疫情防控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工作,跨区人员、重点疫区人员要加强重点监测,帮助复工人员加强自身防护,科学应对疫情防控;五是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引导鼓励施工单位吸纳不能外出的农民工特别是贫困户就地就近参与农田建设,解决农民工复工返岗就业困难的问题,帮助贫困户脱贫解困,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精准施策,分区分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工建设

各地要依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坚持分区施策,对具备复工条件的地区,要分批有力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工作,确保不误农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加快推进2019年度项目建设进度。

复工后,要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以“提速、保质、增效”为目标,抢抓时间,加快推进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把疫情耽误的时间弥补回来。一是进度偏慢的项目县(市、区),要合理拟定项目推进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督导调度;二是要及时督促参建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好项目物料采购、设备进场和人员调度工作,为新建项目尽快开工创造条件;三是要倒排工期,增加作业机械和人员排班,抢抓春季施工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及时完成田间工程建设,决不能影响春耕生产;四是建立项目进度双日调度制,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农田项目建设进度。

(二)切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科学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做到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管理两不误;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三是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防出现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四是要强化协同联动,协调当地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和电力保障等,为项目建设创造必要条件。

各市(州)要加大对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较慢县(市、区)的督导力度,加强调度检查。

三、强化担当,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重责任

各地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和复工返岗人员管控要求,加强与疫情防控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项目区疫病防控情况巡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合理安排作业班组人员规模,做好关键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防范疫情风险。

项目管理、监理和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3月9日上午召开的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福建泉州“3.7”坍塌事故教训,分析查找农田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落实项目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经理主体责任和项目管理、监理单位的属地管理监督责任。要克服麻痹思想,做好项目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巡查,抓好复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施工安全工作。要加强与乡镇、村组疫情防控机构的联络和协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参建人员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机构处置;要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施工安全检查,确保防疫安全、施工安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